近日,宜昌市政府下發通知,調整公布2024年全市社會救助標準。城鄉低保標準:城市低保標準880元/人·月,農村低保標準680元/人·月
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:分散供養的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按照城鄉低保標準的2倍確定(其中,基本生活標準為1.3倍,照料護理標準統一為0.7倍)。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原則上按照城市低保標準的2倍確定(其中,基本生活標準為1.3倍;照料護理標準分3檔:全自理集中供養特困人員為0.7倍,半失能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在0.7倍的基礎上每月增加100元,失能集中供養特困人員不低于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3%)。
孤兒養育標準:社會散居孤兒養育標準按照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確定,集中供養孤兒養育標準按照社會散居孤兒養育標準的1.6倍確定。
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收入認定標準: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收入認定標準按照城鄉低保標準的2倍確定。
2023年,宜昌首次實現城市和農村低保標準分別統一,為居住地申享奠定基礎。今年,為進一步強化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功能、縮小城鄉差距,宜昌統籌城鄉社會救助標準,城市和農村低保標準分別增長10%和13.3%,城鄉差距進一步縮小。與此同時,以低保標準為基礎確定的城鄉特困、孤兒救助標準和低保邊緣家庭收入認定標準也相應調整。此次標準調整后,宜昌市將有11萬城鄉困難群眾從中受益。